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镇江地处长江下游南岸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的镇江市,西接南京,东邻常州,北与扬州隔江相望。镇江的风景名胜无处不体现着自然与人文、山水与文化的交流与融洽。大自然的鬼斧神工,造就了“金山之雄,焦山之秀,北固之险,南山之幽”,尤以“江、山、寺、洞、泉、林”景观俱全而著称,形成了优良的风景名胜体系,现有两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、三个省级风景名胜区、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。“焦山十六景”,如华严月色、汲江观日、镜江夕照等自古闻名。南山重峦叠翠、清幽断俗,“鹤林烟雨”、“招隐红叶”更具特色。宝华山具有“林麓之美、峰峦之秀、洞壑之深、烟霞之胜”四大奇秀。先人三千多年前智慧的结晶,造就了金山“寺裹山”、焦山“山裹寺”和北固山“寺冠山”的精妙特色,堪称江南建筑艺术瑰宝。这些是山水文化游的基础,也是我市旅游资源的精粹。景观:镇江风光旖旎多姿,具有真山真水的独特风貌,古人以”天下第一江山”来形容镇江山水名胜之气势。最著名的风景区是沿江夹峙的京口三山:金山、焦山、北固山,以及南郊风景区。除”京口三山”外,城内还有一处尚可一去:西津古渡街(镇江市内西部云台山麓,是一条有千年历史的古街道)和镇江博物馆。金山以峙立著称,焦山以雄奇见长,北固山以险峭称奇,南郊则以幽静取胜。北固山景区内,甘露寺有石刻”天下第一山”,山巅的多景楼被誉为”天下第一楼”,后山最高的凌云亭有石刻”江山第一亭”;金山寺的冷泉有”天下第一泉”之称。镇江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,降水协调,四季分明。年平均气温15.4摄氏度,日照2113小时,无霜期238天,降水量106毫米。